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确认该订单,则代表您认可此协议,请认真阅读:
第一条 商品出卖人: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宝光股份”),买受人为在宝光e购下单的客户付款人。
第二条 质量标准:按JB8738-2008执行。
第三条 宝光股份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:以产品合格证上注明的出厂日期为准,真空灭弧室及固封极柱类商品质保期为五年。
第四条 包装标准、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:包装物不回收。
第五条 标的物所有权自价款支付时起转移,但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义务的,标的物属于出卖人所有。
第六条 标的物交付地点:宝鸡
第七条 运输及费用负担:出卖人将产品交付宝鸡运输部门,并办理相关运输手续。
第八条 检验标准、方法、地点及期限:到货验收,若发现质量问题,买受人请在货到五日内向以书面方式通知出卖人。
第九条 付款方式:按宝光e购提供的付款方式。
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可向出卖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产品及生产符合出卖人相关质量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有关要求;若买受人另有特殊要求时,双方以附加协议的形式体现。
第十二条 出卖方交付技术资料或向买受人提供任何有关技术的文件、服务的行为不能被视为技术许可、技术转让。出卖方保证其对与本合同相关的标的物相关知识产权无瑕疵。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标识有“保密”等标志的非公开信息,接收方应当实施必要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,且买卖双方应当就相关权利义务签订保密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。未经信息提供方书面同意,接收方不能向其他第三方披露、泄露或在约定使用目的外使用。本条约定的效力不因合同的解除、终止或有效期结束而受到影响。
第十三条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,对双方均有约束。
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事项请在订单备注说明。